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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4/30/2010(五)7:30~9:00 pm


事由:紐約瘋媽的〔媽媽不必當超人〕新書簽名會


地點:何嘉仁書店 台此市民權東路二段107號5樓


 


紐約瘋媽的親筆簽名~



 


少女時代時,曾迷戀過一位男歌星,好長一段時間,只要聽到他那滄桑的歌聲,心中總是無比悸


動,甚至在自己房間裏掛了幅有他照片的大掛軸,每天一進房門看到他,心情就好好


 


不過在此之後,再也沒有一個人,會有讓我想把他/她當成偶像的衝動,沒想到,一接觸到


紐約瘋媽格,那種久違的感動的感覺,竟然又湧上心頭,一知道瘋媽新書簽名會的消息,心中


自是無比期待,在現場看到瘋媽時,心頭那隻小鹿還會怦怦跳呢!


 


感謝陪我一起去的同事Camille在我排隊拿書請瘋媽簽名時,幫我找了第一排的座位,讓我可以


如此近的看著我的"偶像",看著美美的瘋媽用她那甜甜的嗓音,分享著她獨特的教養經驗時,我


突然明白就是因為瘋媽沒有一般偶像的遙不可及,她的讓我無可救藥的"迷"上她~


 


雖然今天瘋媽說的幾個點,大部份我都已在她的部落格裏看過,但再聽瘋媽親口說出來,又有不


同的感受,不禁想寫下來......


 


1.要放低自己的姿態,從小孩的角度看世界。


 


2.用激烈的態度對待孩子,孩子只是因為害怕而停止當下的行為,並沒有被說服。而且小孩是會模仿的,當他心情不好時,就會複製大人粗暴的行為,因為它(粗暴的行為)已經深植在小孩心中。


 


3.告訴孩子,媽媽已經氣到那個即將爆發的點了,不要用""讓孩子知道。


 


4.乖,不是應該的。(瘋媽的書裏有這一篇)


 


5.媽媽的責任是發現孩子的優點,孩子才會自己感覺良好,進而陪孩子認識自己的缺點,一同面對,想解決的方法。


 


6.不要讓自己成為碎碎唸的媽,『唸』不要超過三次~


  第一次,也許孩子沒聽到,告訴自己:OK ~我理解;(ex.催晚上游泳回來後的孩子去洗澡)


  第二次,看著孩子的眼睛講,確定我說的,小孩聽到了;(ex.再提醒一次)


  第三次,孩子已失去我給她的權利,收回;(ex.還是沒洗澡的孩子就不必洗了,要堅持立場)


 


7.主動了解孩子的需求,永遠在滿足狀態的小孩,就不會貪求。


 


8.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。


 


9.教育是一輩子的事。


 


10.只要媽媽快樂,孩子就會快樂。


 


 


<<後記>>


回到家後,正好看到爸比又為了Vicky不聽他的話而大發雷霆,看著Vicky臉上惶恐的神情,真


的讓我好震撼,為什麼平常自己對Vicky發脾氣時,她的害怕我完全視而不見,那一幕,完全印


證了瘋媽說的~孩子只有害怕而已...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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